最近看到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一桩趣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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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3年,一位粉丝写信给他求一个签名,乔布斯回信拒绝,但还在在最后署上了姓名。
有人认为傲娇的乔布斯“百密一疏”,挺蠢的;也有人认为乔布斯是故意的,幽默了一把。
我偏向于后者,下面是我脑补的情节(如有雷同,实属巧合):
当时苹果公司已经比较火了,乔布斯是董事会主席,鉴于法律风险,他的律师是不会同意他随随便便给陌生人签名的,怕被拿去干坏事。
但乔布斯比较宠粉,既不能拿公司利益去冒险,也要照顾粉丝的情感,便有了这一出:表面上写信拒绝,但回信最后的署名去确确实实也满足了粉丝的需求。
下面我们具体看看这封信的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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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'm honored that you'd write, but I'm afraid I don't sign autographs.
译:我很荣幸你写信给我,但恐怕我不能给你签名。
我们关注两个语言点:
1)you'd write 里的 'd 代表什么?
2)autograph是“签名”,那么 signature 是啥?
第一个问题:
"you'd" 是 "you would" 的缩写,原句展开为:I’m honored that you would write(你会给我写信,我感到很荣幸),would 用在这里表达一种委婉和礼貌。
第二个问题:
autograph 和signature 都表示“签名”,但用途不同,autograph 就是明人的亲笔签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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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这种:图片
而 signature 更合适的理解是“署名”:图片
比如你在协议、信件、合同等最后的落款署名,已让这份文书具备法律效力,这就不分名人、普通人了,人和人都可以署名。
所以乔布斯在这封回信上的签名,法律上属于 signature,律师们管不着,而对于那位粉丝而言,是一个梦寐以求的 autograph。
所以乔布斯才是真正的“端水大师”,两边不得罪,表面上看起来“愚蠢”的行为,实际上充满了智慧,真正的“大智若愚”,也应了他那句话:Stay hungry, stay foolish。
能把苹果干成,不是偶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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